重点普法对象 | 全省贸促系统干部职工、江西国际商会会员企业、外向型企业及相关社会公众等 |
重点普法内容 | 共性普法内容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2024年度重点普及“三法三条例”,党内法规等。 |
个性普法内容 |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处室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办公室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办公室 |
节约用水条例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办公室、国际联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办公室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 国际联络部 |
国内发布经贸投资相关法规政策内容 | 国际商会事务部 |
欧盟数据法案境外法律法规等 | 国际商会事务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投资促进部 |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 投资促进部 |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 贸易促进部 |
RCEP关税及原产地规则2.0 | 法律事务部 |
企业合规法律法规 | 法律事务部 |
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纪检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 |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部) |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 商法博览中心 |
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完成时限 |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世界水日、《节约用水条例》;组织开展节水答题活动。 | 3月 |
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4月中旬 |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问题咨询服务。 | 4月底 |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品牌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线上宣传活动。 | 5月 |
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专家法治讲座,集中宣讲民法典及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法律法规,在微信公众号、会网站、视频号等平台开展线上宣传。 | 5月 |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保密法》;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 9月底 |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 12月 |
开展“12·4”宪法日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邀请专家法治讲座,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宪法等。 | 12月上旬 |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 活动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合规建设意见建议,向相关设区市贸促会、企业开展合规法律法规普法,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与水平。 | 3-4月 |
组织全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集体旁听庭审。 | 10月 |
召开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参加消防安全讲座及演练。 | 11月 |
党支部每月开展1次“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有机融合。采取中心组示范带动学、青年小组跟进学、教育基地实践学、支部集中深入学、搭建平台自主学等方式,持续抓好落实。 | 12月 |
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召开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 12月 |
通过工作群等平台普及反诈知识;结合平安建设志愿活动开展宣传。 | 12月 |
在团组出访前开展团组行前教育。 | 12月底 |
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国内发布经贸投资相关法规政策和境外法律法规等内容。 | 12月底 |
在举办有关投资促进和政企对话活动期间,向企业宣传外商投资法等。 | 12月底 |
在企业工作群发布RCEP政策解读等普法知识,运用在线培训、互动问答等方式,依托办证大厅向企业特别是新申请原产地证企业普及原产地证知识,帮助企业了解相关规则。 | 全年 |
在驻点法院开展商事调解工作,以案释法,向相关人员普及民法典合同编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 全年 |
普法志愿者 队伍建设 | 完善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普法能力与水平,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本部门本单位普法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 利用办公楼大厅、办公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普法条幅、展板。运用会机关微信公众号、会网站普法专栏、视频号等发布普法文章或宣传片。运用省主流媒体、依法治省工作简报、旬报等平台,宣传推广特色普法工作。 |
组织保障 |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省贸促会“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
分管领导:省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彭峰 |
责任处室:法律事务部 |
普法联络员:朱丹 联系电话:18070503468 |